苦之根源在貪欲
佛陀是在遠離了世俗的物欲生活,參悟到宇宙人生的真諦以后才得道成佛的。一切皆苦乃是佛陀對世間生活的最根本看法。而苦之根源在于人心之貪欲,由此一貪欲而對外境外法起執著貪戀,由是而生起無明與煩惱。因此,佛陀出家,首要的就是要遠離人間欲望的誘惑,過一種純凈的精神生活。而戒律即是這種純潔之精神生活的重要保障:為使自心得以澄凈,就要執行嚴格的戒律,以戒除心中不堪的貪欲,過一種崇高的精神生活。因此,戒律的生活即是精神的生活,依戒律而行的佛陀才是真正的佛陀。
然而,我們不能膚淺地來體認“依戒律而行的佛陀才是真正的佛陀”這句話,佛陀豈是僅以戒律而行,根本上說,佛陀是超越于戒律之上的“自在的”佛陀。非是戒律規束著佛,而是佛成就了戒律,佛乃是戒律的體現和化身,佛即是戒,戒也即是佛。
佛成立戒律的真正因緣乃是為著普度眾生。眾生因貪欲執著而墜在生死大海,不得解脫。佛以慈悲力故,成立戒律以導人向善。因此,由佛的此一導人向善、普度眾生的本懷,則佛的愿望實并非只要求人們有戒律的行為。戒律的人而非戒律的行為,才是佛的法印和佛陀的本懷。因為戒律的行為頂多只是一種外在的規范和束縛,帶著強制的因素。即為外在的施加和強制,就會顯出它的不自然來。而一不自然,就會生出諸多的牽強,那就是非心之真愿意了。若此,不自然之牽強心就會時時有突破戒律束縛的意念和可能,那對于守戒將是極其危險的。那么,當此之時,這表面上遵守戒律的行為還能表明是虔誠與純潔的嗎?實際上,此不純潔之守戒實已是對戒律之破壞了。
所以戒律的人其戒律的行為是在超開世俗的層面上對佛說之真理的遵循與踐履。此時,戒律的人其行為在在處處都體現為佛的教誨,體現為佛。此時,戒律的人便真正地成為了佛。